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全力做好我区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鸡西市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鸡冠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或信件邮寄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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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金融街1号(鸡冠区应急管理局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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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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