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鸡冠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就业援助力度,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2026〕-113号)和《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区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拟进行二次安置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
监督电话:0467-2667850
鸡西市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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