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冠区燃气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

为推进我城镇燃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区七家燃气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燃气经营企业评价等级为:

优良:红榜企业,评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

合格:黄榜企业,评分在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间;

不合格:黑榜企业,评分在60分以下;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1、鸡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98.5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2、鸡西新都液化气有限公司:91.5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3、鸡西中兴加气有限公司:87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4、鸡西市运畅公交燃气有限公司:85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5、鸡西永金汽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4.5分,为合格黄榜企业。

6、鸡西市兴城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90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7、鸡西市永金液化气有限公司:90分,为优良红榜企业。

                 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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