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鸡西市鸡冠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鸡人社函〔202367号)规定,经我局批准,现拟对自认定以来未开展及不再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鸡西市鸡冠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467-2654983

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