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1】3号)文件规定和鸡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鸡冠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清运处理工作。2024年9月——2024年12月,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共收集清运处理鸡冠区养殖户在养殖环节病死大猪205头(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的,每头补助7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55元,县级财政承担15元),小猪420头(病死猪体长小于50cm的,每头补助45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35元,县级承担10元)。中央和省承担经费大体猪1.1275万元,小体猪1.47万元,2026年1月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资金2.5975万元,2026年5月14日支付给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467-2663077,地址:鸡冠区广益街9号,鸡冠区农业农村局501室。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5日—5月22日
鸡冠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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