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按照鸡西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2025123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参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中的清理结果进行梳理。主要清理内容涉及五个方面:

与新制定或者修改的上位法、上位文件等上位依据规定不一致,或者上位依据已经废止的规定

不适应鸡西市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违法干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等内容;

存在超权限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不相适应的规定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工作部署等明确提出的专项清理要求涉及的规定。

截至目前,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4件。经梳理,拟保留20件、拟修改7件、拟废止7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鸡冠区人民政府保留、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658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