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鸡冠区教育局“信易 + 培训”工作方案》 的通知

鸡冠区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激励,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鸡冠区教育局决定开展“信易+培训”新模式,现将《鸡冠区教育局“信易 + 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

2026 年 5 18

鸡冠区教育局“信易 + 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双减” 政策,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校外培训预收费风险,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 “信易 + 培训先学后信用激励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信用赋能、便民惠企、风险可控为原则,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学生家长,实行先上课、后付费,有效降低预付费 “退费难、卷款跑路” 风险,构建政府监管、信用支撑、机构履约、家长守信的校外培训消费新生态。

二、适用范围

机构范围:鸡冠区范围内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完成备案、纳入全国平台监管、合规经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

对象范围:在我区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中小学生及家长,以家长个人信用评分作为准入依据。

课程范围:非学科类培训课程,严禁用于学科类培训。

三、信用准入标准

一)信用分值认定

以鸡西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积分或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关联的官方信用评价为依据,信用分值≥600 分的家长,可享受 “信易 + 先学后付” 服务。

暂未接入公共信用平台的,可采用全国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 / 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经认可的信用分值,分值≥550 分视同达标。

(二)信用负面清单

1 年有培训欠费失信记录、恶意投诉、虚假违约等行为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黑名单的;

存在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以上情形不得享受先学后付服务。

四、“信易 + 先学后付” 核心规则

一)先学后付定义

家长信用达标→签订规范培训合同→先上课、后付费,按一课一消、一阶段一结算,不得提前预收课时费用。

(二)付费方式

实行一课一付:完成单次课时并确认后,按约定支付当次费用。

实行阶段结算:以不超过1 个月 / 20 课时为一个结算周期,周期结束后结清费用。

全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签约、消课、结算、支付,严禁私下转账、现金交易。

三)合同与收费

统一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课程、时长、收费标准、结算方式、退费规则、违约责任。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不得变相涨价、捆绑消费、设置霸王条款。

单期收费跨度不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总额不超过 5000 元,严禁使用培训贷。

四)履约与失信处理

家长应按时履约付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付,机构可暂停服务,相关失信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取消先学后付资格。

机构不得拒绝符合信用条件的家长使用先学后付,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

五、机构责任与监管

一)机构主体责任

建立 “信易 + 先学后付” 服务台账,做好信用核验、消课确认、费用结算。

保障教学质量与服务承诺,不得因先学后付降低教学标准、缩减课时。

严格资金监管,收费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专款专用。

二)部门监管职责

区教育局牵头统筹,负责机构准入、日常监管、信用核查、投诉处理。

联合发改、市场监管、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

建立机构信用分级:诚信机构优先宣传、简化检查;失信机构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吊销许可。

三)投诉与维权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对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 “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机构要把 “信易 + 先学后付” 作为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升口碑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严守合规底线

严禁借先学后付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费、虚假承诺等行为,坚守公益属性。

三)强化信用应用

以信用为纽带,引导家长守信履约、机构诚信经营,打造鸡冠区校外培训信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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