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鸡冠区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为加强全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帮扶项目资产扶贫带贫减贫效应,进一步实现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据《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34号)、《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鸡冠区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2025728日至2025811),如有意见,请在通告期内实名向通讯电话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请拔打电话:0467-2656110(工作时间内)

通讯地址:鸡冠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附件:鸡冠区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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