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清真寺临时市场经营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市容秩序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交通通行便利,优化临时市场布局,经研究决定,对清真寺临时市场经营地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营地点调整

(一)取消原经营路段。“鸡冠区休闲街(北至休闲广场,南至兴国路)”经营路段予以取消,自2026年1月1日起,该路段禁止任何临时占道经营活动。

(二)明确新经营区域。调整后经营地点为鸡冠区利民路(西至畔湖街,东至休闲街),摊贩须在上述划定区域内有序经营,严禁超范围设摊。

二、经营时间规定

经营时间保持不变,仍为每日早上4:00-上午9:00摊贩需严格遵守时段要求,不得超时经营。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到新地点摆摊。请广大摊贩务必知晓本次调整事项,自2026年1月1日起,前往新划定的经营地点开展经营,自觉退出原休闲街经营路段2026年1月2日起,对仍在休闲街占道经营的摊贩,城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二)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经营期间需遵守临时市场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不得破坏公用设施及绿化树木、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污水,切实落实“人走摊净、场空地洁”责任。

(三)积极配合管理工作。请各位摊贩相互转告调整事宜,主动配合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共同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环境。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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