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按照鸡西市《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202583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主要清理内容涉及五个方面:

(一)与新制定或者修改的上位法、上位文件等上位依据规定不一致,或者上位依据已经废止的规定。

(二)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不相适应的规定。

(三)制约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规定。

(四)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定。

(五)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工作部署等明确提出的专项清理要求涉及的规定。

截至目前,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5件。经梳理,拟保留34件、因超过文件有效期宣布失效1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鸡冠区人民政府保留、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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