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鸡冠区委鸡冠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1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问题:鸡冠区西郊乡梁家村振平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违法占地点位拆除物清除不彻底

二、整改目标:依法拆除建筑物并清理残余垃圾,恢复耕地,巩固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整改成效。

三、整改措施:鸡冠区立即组织人员清除振平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拆除物残余垃圾。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4年9月18日,西郊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拆除物残余垃圾进行清理,当天清理完毕,完成整改。鸡冠区分别于2025年5月20日和6月24日现场复查,现场出土出苗达到耕种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1日(共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467-2647349

、受理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发展路9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向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 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冠区委  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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