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鸡冠区委鸡冠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0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问题:鸡冠区红星乡朝阳村薛永文违法占用黑土地案件整改后,督察又发现违规新建鸵鸟养殖区,非法占地1855平方米,其中耕地830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依法拆除建筑物并清理残余垃圾,恢复耕地,巩固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整改成效。

三、整改措施:立即组织人员拆除盛驼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鸵鸟养殖区建筑物,并恢复地块耕种条件。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4年9月19日,红星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向养殖基地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拆除设施并恢复土地为耕地用途。2024年9月24日,当事人已自行将耕地上搭建的大棚拆除,并完成了覆土起垄工作,恢复耕种状态,完成整改要求。鸡冠区政府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7月3日对耕种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已达到出土出苗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1日(共 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467-2647349

、受理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发展路9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向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 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冠区委  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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