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鸡西市京零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鸡人社函〔2023〕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鸡人社函〔2024〕76号)规定,经我中心批准,现拟对自认定以来未开展不再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的鸡西市京零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467-2667735

鸡西市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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