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2021年以来,梨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频次较少,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未充分发挥,虎林市和鸡冠区仅召开2次专题会议、麻山区和城子河区召开4次专题会议。
二、整改目标:区委和区政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区委和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
2.区委和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采取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区委和区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重要日程,2024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运用自学的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次,开展学习研讨1次,提高全体干部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深刻理解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在决策和工作中体现新发展理念。
2.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领导责任体系,2024年以来召开常委会议8次,常务会议10次,党组会议5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3次,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647349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发展路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鸡冠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冠区委员会
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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