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13号)文件规定和鸡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鸡冠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清运处理工作。20241月——20248月,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共收集清运处理鸡冠区养殖户在养殖环节病死大猪570头(病死猪体长大于50cm的,每头补助7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55元,县级财政承担15元),20251月中央和省级财政下拨资金3.135万元,2025324支付给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3.135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2663077,地址:鸡冠区广益街9号,鸡冠区农业农村局506室。

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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