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开发鸡冠区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6个(所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不诚实守信、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鸡西市户籍(含在本市常住人口),男55周岁以内,女45周岁以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鸡冠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 -11:00 ,下午 13:30-16:00 (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报名,其余时间段不予受理);报名地点:鸡冠区人社局308室。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高中或中专学历提供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注:纸质材料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学历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附件2及附件3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结束后,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管理。确定拟聘用名单在鸡冠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一次性签订3年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合同。
公益性岗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位选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考生依次现场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参加选岗人员自动弃岗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顺延递补。
五、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补贴标准为1610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六、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鸡冠区人社局308室。
联系电话:0467-2667850
后附:
附件1: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鸡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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