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鸡冠)应急罚〔2023〕06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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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230300762726879J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邱长才 | 
| 案件名称 | 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鸡冠) 应急罚〔2023〕0006号 |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3.9.4 |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0.00元 | 
| 处罚事由 | 2023年08月1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沈煤鸡西隆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铆焊车间2处危险作业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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